政府法規

2021/03/16
【3/16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修正草案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225號
主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2月24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300223公告預告,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街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一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二、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本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1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1587syj@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