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9
【10/29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2貨品分類表」修正草案
【10/29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2437號
主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2貨品分類表」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8日以衛授食字第1099027071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說明:
二、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22
(四)傳真:(02)2787-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