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9/24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修正草案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9月14日
主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302702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說明:
二、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本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1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1587syj@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