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New Taipei City Bakery Association精進.創新.榮耀.糕餅
【秘書處公文函轉知】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42006143 號
主旨:「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第五條,業經本部於115年1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4200614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請參考下方連結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3260&log=detail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