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規

2021/11/15
【11/11秘書處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調查具輸銷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實績或有意輸銷是類產品至歐盟之食品業者



※發文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16日
※發文字號:FDA字第1101302079號
主旨:請貴會惠予協助調查具輸銷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實績或有意輸銷是類產品至歐盟之食品業者,並蒐集業者之切結書正本擲回本署,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為協助我國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輸銷歐盟,本署刻正向歐方申請加註(footnot)乳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依此,為確保我國輸銷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其所使用之動物源原料確實來自歐盟核可之第三國或歐盟會員國,以避免未來遭檢出不符歐盟規定致損及我國形象,爰請貴會惠予協助調查與蒐集具輸銷前述產品輸銷實績或有意輸銷是類產品至歐盟之食品業者切結書正本(附件1),並於110年8月20日前免備文回復本署,俾憑後續管理。
二、檢送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19/625中譯資料(附件2)供參,另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業於該局官網(https://www.bsmi.gov.tw/)之商品檢驗→外銷水產品專區→歐盟官方水產品輸入規定項下,提供「歐盟執委會複合性食品問答集」中譯文件,請逕行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