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規

2020/05/29
【5/25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籲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相關防疫作為



【5/25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

※發文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4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經商字第1090729525號
※主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籲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相關防疫作為,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鑑於肺炎疫情日益嚴峻趨势,防疫措施實屬必要,為避免群聚感染,惠請配合防疫作為如下:
 (一)營業場所入口處應張貼告示宣導,進入密閉性空問應配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咳嗽徵狀,請勿進入,並應立即就醫或撥打1922專線諮詢。
 (二)建議暫停辦理試吃或產品試用等活動。
 (三)將烘焙/燒烤/烹煮/生鮮等食物做區隔或包裝販售。
 (四)工作人員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隨時正確洗手保持手部衛生。
 (五)室內排隊部分,應以地上標示或其他方式維持1.5公尺之社交距雖。若正確配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惟若空間許可,仍應維持足夠之社交距雄。
 (六)可提供酒精或乾洗手供人消毒清潔。
 (七)針對營業場所內相關設施或民眾易接觸區域,加強定期消毒作為與提高頻率。

二、相關衛教資訊、疫情通報及傳染病諮詢等,請撥打「1922」免付費專線洽詢。另提供防疫資訊圖檔供下載(網點如下: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1156),請多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