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50972649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鼓勵餐飲業者導入行動支付及使用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結帳收款,敬請貴會協助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5月20日FDA食字第1151301158號函辦理。
二、 財政部114年12月12日發布「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適用租稅優惠規範」,提供3年(115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租稅優惠緩衝期,鼓勵大眾消費飲食店導入行動支付或使用KIOSK結帳收款,享有該期間仍免用統一發票,按稅率1%查定課徵營業稅之減稅利益。
四、 檢送宣導單張1份,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供業者瞭解行動支付相關資訊,共同營造便利且安全之餐飲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