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規

2022/03/11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對象接種疫苗



※發文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新北經工字第1110415390號
主旨: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為避免未接種疫苗之外籍移工成為防疫破口,請貴單位之是類對象接種疫苗,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3月4日新北衛疾字第1110405078號函辦理檢附函文影本供參)。

二、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現行政策,符合追加劑接種資格者可透過「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預約,惟接種第1、2劑者須自行透過電話或網路等方式向本市COVID-19疫苗合約院所預約接種,合約院所名單及開診資訊可逕至衛生局網站/機關業務/疾病管制/預防接種/COVID-19疫苗項下查詢。

三、為鼓勵未接種第1、2劑之18歲以上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凡於111年3月31日前完成接種者,均可獲得200元商品卡或衛教品1份,請貴公(協)會協助轉知,並鼓勵未接種疫苗之外籍移工盡早接種疫苗,降低機關(構)發生疫情群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