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規

2022/03/11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銷蛋替代品(egg substitutes及冷凍乾燥蛋製品(freeze-dried egg products) 至美國之業者,於111年2月25日函復申請書與切結書予本署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119005507號
主旨:
請有意申請輸銷蛋替代品(egg substitutes及冷凍乾燥蛋製品(freeze-dried egg products) 至美國之業者,於111年2月25日函復申請書與切結書予本署,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駐美國代表處農業組111年1月28日農美字第1111110023號函辦理。

二、美國農業部(USDA)食品安全檢查署(FSIS)於110年9月7日發布「Mandatory Inspection of Egg Substitutes and Freeze-Dried Egg Products Imported Into the United States 」通知(附件1),要求出口國須完成旨揭產品申請案之書面資料審查與實地查核作業,並通過同等效力評估等程序後,方能112年10月30日後持續輸銷旨揭產品至美國。

三、為確認我商輸銷意願,以評估我方是否續行提出申請,請貴會協助轉知會員,如有意申請蛋替代品及冷凍乾燥蛋製品輸美,且能積極配合主管機關執行相關作業者(如派駐檢查員於生產旨揭產品期間執行檢查與抽樣檢驗等,相關作業可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與本署共同訂定之加工(熱)豬肉輸美工作計畫」),於111年2月25日前向本署提出申請書與切結書(附件2),逾時不予受理。

四、前述附件及「加工(熱)豬肉輸美工作計畫」,請至本署「食品藥物業者登平台(http://fadenbook.fda.gov.tw/)之公告資訊」,及「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http://apfes.fda.gov.tw/)之「最新消息」逕行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