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規

2020/08/07
【8/7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附表




※發文單位:勞動部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8月07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能字第10905126664號
※主旨:「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附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以勞動發能字第109051266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附表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