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規

2019/01/21
【1/21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中國大陸爆發非洲豬瘟,為防堵疫情入境,籲請全力支持及配合各項防疫作為



【1/21秘書處 公文函轉知】


※發文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受文者: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收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新北經商字第1080027497號
※主旨:有鑑於中國大陸爆發非洲豬瘟,為防堵疫情入境,籲請全力支持及配合各項防疫作為,惠請協助轉知所屬並下載宣導文、宣於適當處張貼加強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目前非洲豬瘟尚無疫苗,豬隻致死率高且會經由各種傳染途徑傳播。若從境外移入,將造成國內養豬產業重大衝擊,影響整體經濟,故隨文檢附非洲豬瘟懶人包及「一非洲豬瘟由你我一同防堵」文宣,惠請協助共同加強宣導非洲豬瘟防堵作為。
二、另配合中央政府防疫檢疫措施,農委會107年12月18日起已提高教罰額度,旅客如遭査獲自3年內發生非洲豬瘟國家
地區攜帶豬肉產品未主動中報者,第1次報處罰鍰20萬元,第2次以上違規者,即裁處100萬元,以嚇阻僥倖心態。
三、以上相關非洲豬瘟資訊及文宣,可至非洲豬瘟資訊專區(網址:http://asf.baphiq.gov.tw/index.php) 查詢參考及下載運用。